西安高新区关于征集2017年科技企业小巨人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的通知
高新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推动高新区“5882”发展路线图实现,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一大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企业小巨人,全力推进高新区“三次创业”,根据《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支持科技企业小巨人发展的若干政策》要求,现征集2017年度西安高新区科技企业小巨人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支持企业完善发展战略、创新商业模式;建设一流研发中心,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掌握核心技术,开发“杀手锏”产品,打造自主品牌;支持企业多方获取扶持资金,多渠道争取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提升核心竞争力,成为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市场占比进入全国前列、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科技企业小巨人。
申报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应通过西安市科技企业小巨人备案管理;
(二)企业主营业务为高新区“5882”发展路线图、“133”现代产业体系确定的重点产业领域;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年版)规定的范围;
(三)原则上上年度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5亿元的科技企业,年缴税不低于100万元;企业近三年发展态势较好,年销售收入增长迅速。
(四)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不低于3%;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细分领域处于区域领先水平;有良好的管理团队、稳定的研发骨干队伍,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灵活的激励机制。
二、支持方式
对于列入高新区科技企业小巨人支持计划的企业,根据企业吸引贷款、投资以及企业成长性、所在产业集群的发展情况;研发投入、行业影响力、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速和税收贡献等情况,给予300万-1000万元的优先股投资性支持。
三、优先支持条件
符合以上申报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支持:
(一)获得中省市科技计划重点支持的科技企业;
(二)已进入国内外上市辅导期的科技企业;
(三)获得银行贷款500万元以上的科技企业;
(四)营业收入或应纳税在高新区前100名的科技企业。
四、执行期限
3年(自投资性支持放款日期开始计算)
五、申报流程
通过西安市科技企业小巨人备案的企业,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按照以下要求准备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三份,封面、表格、复印件等须加盖公章,请勿另行加装封面,请于2017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西安高新管委会创新发展局。
递交地址:西安市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A座1516室
联系方式:杨 杰 029-88265931 刘 阳 029-89199027
纸质材料:
1、企业基本信息表
2、项目可研报告,前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承诺函(资料真实性承诺函、资金差额筹集能力承诺函)
4、其他附件(包括小巨人三年规划;符合优先支持条件的证明材料,例如获得中省市科技计划重点支持的相关证明;获得国内外投资机构投资的证明材料;进入上市辅导期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得银行贷款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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