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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关于2015年西安市科技计划小巨人培育计划项目实施细则及申报指南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西安市科技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市科发〔2014〕55号)要求,西安高新区为落实全市“千企千亿带万家”目标,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市场前景好的科技企业小巨人,做好区内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项目的组织和立项工作,特制订西安高新区的项目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领军企业培育工程 

(二)优势企业成长工程 

(三)科技人才创业工程 

二、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高技术服务业等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上市上柜企业。 

三、支持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领军企业培育工程

支持企业完善发展战略、创新商业模式,建设一流研发中心,开发“杀手锏”产品,多渠道争取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提升核心竞争力,成为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市场占比进入全国前列、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领军企业。 

申报条件:

1、主营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细分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条件;

2、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20%(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预期未来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20%; 

3、企业发展规划科学详实。 

支持方式:

根据市科技局和高新区小巨人扶持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在以下两种方式中进行选择。 

(1)优先股及后补助。按照《西安市市级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资金股权投入管理办法》,通过组织专业评审和尽职调查,择优给予每户企业500—1000万元优先股方式支持,并签订项目合同。对执行期满后发展指标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按期支付股息、偿还资本金的企业,根据企业发展情况择优分档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支持。 

(2)无偿资助。根据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利税完成情况,或者获得贷款融资情况,市级计划择优分档予以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高新区根据小巨人政策规定,在立项企业中择优给予投资性支持。 

(二)优势企业成长工程

支持西安高新区内企业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企业多方获取扶持资金,掌握核心技术,打造自主品牌,实现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申报条件:

1、高新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关系、国地税关系、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 

2、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至5000万元; 

3、企业销售收入近两年增长迅速,年缴税不低于100万元;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25%(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预期未来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25%; 

4、企业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不低于3%; 

5、企业近两年已通过西安市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备案 

6、项目计划总投入不低于500万元,且申报时已完成计划总投入30%以上; 

7、项目已完成中试,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基础(生物医药领域创新项目,要求已进入Ⅱ期临床或后续阶段)。 

支持方式:

按照《2015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通知》和高新区小巨人扶持政策要求,通过组织专业评审和尽职调查,根据企业吸引贷款、投资以及企业的成长性、所在集群的发展情况,发挥市区联动作用,择优给予投资性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300万元。 

(三)科技人才创业工程

支持海内外高端科技人才、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或创新团队创办科技企业,支持各类青年科技人才及大学生创业,扩大科技企业群体,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 

申报条件:

1、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2011年1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 

2、企业有高端人才加盟创业且时间不超过两年; 

3、创业人才(团队)在公司中股份不低于20%; 

4、公司项目知识产权明晰,计划总投入500万元以上,申报时已经完成计划总投入20%以上; 

5、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重点支持国家“千人计划”和省“三秦人才”、“百人计划”的人才和团队。 

支持方式:

无偿资助。对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市场前景广阔的高端人才创业项目,市区联动择优予以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四、优先支持条件 

符合以上申报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支持: 

(一)获得中省市科技计划重点支持的科技企业; 

(二)获得国内外投资机构投资(2014年1月以后),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 

(三)已进入国内外上市辅导期的科技企业; 

(四)获得银行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企业; 

(五)营业收入或应纳税在高新区前50名的科技企业。 

五、执行期限 

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和优势企业成长工程(3年) 

科技人才创业工程(2年) 

六、申报流程 

1、满足条件的企业首先通过西安科技网(www.xainfo.gov.cn),在“西安科技企业与项目库”中按要求完成填报,在线提交后,下载打印; 

2、将下载打印材料、可研报告、承诺函(资料真实性承诺函、资金差额筹集能力承诺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前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其他要求附件(包括符合优先支持条件的证明材料)简装成册、项目申报书单行本(各一式七份,请勿另行加装封面,封面、表格、复印件等须加盖公章);具有优先支持条件的企业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获得中省市科技计划重点支持的相关证明;获得国内外投资机构投资的证明材料;进入上市辅导期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得银行贷款的证明材料)。 

3、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和优势企业成长工程项目申报纸质材料请于2014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都市之门A座1516室;科技人才创业工程项目申报纸质材料请于2014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锦业路69号瞪羚谷G座203室创业园发展中心,过期不再受理; 

4、经高新区立项后的企业,再通过西安市财政局网站(www.xaxmk.gov.cn)填报财政系统资料。所填企业和项目内容必须与立项前提交资料保持一致。 

联系方式: 

领军和优势企业  杨杰  88265931   李志远  88601185 

科技人才创业  李旭  88314728   问颖全  88311755 



所需附件请在以下网页下载:

http://www.xainfo.gov.cn/admin/class.asp?id=12913&text=科技局公告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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