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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企业开展科技企业小巨人备案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各开发区(基地)管委会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西安市加快培育科技企业小巨人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市政发〔2014〕20号)要求,掌握我市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工作推进情况和绩效成果,根据重大项目组织需要,经局研究决定开展科技企业小巨人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系统填报及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
    二、报送程序及要求
    (一)填报网址为:“西安科技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dxmuc.xainfo.gov.cn/。
    (二)企业注册并登录系统后,首先逐项填写“企业信息”里的相关内容。填写完毕且确认无误后,进入“小巨人备案”模块,根据申报说明、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填报。备案信息填报完毕,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
    (三)书面材料要求:申报书由系统生成,按要求装订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三、材料受理
    纸质材料由各区县科技局、各开发区(基地)管委会经贸局受理、并报送至市科技局。
    (一)各区县科技局将受理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处,联系人:麻恒,联系电话:86786633。
    (二)高新区管委会经贸局将受理材料报送至西安科技大市场,联系电话:68518787、68518768。
    (三)其他开发区(基地)管委会经贸局将受理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计财处,联系人:夏俊,联系电话:86786630。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完成本次备案工作。今后,市科技局在组织征集重大项目时,将以企业备案信息作为立项支持的重要依据。凡未完成备案的企业,市级科技计划中部分计划类别将不予受理申报。
    (二)项目类别选择“小巨人备案(不申报当年项目)”。系统附件中的企业近3年发展规划,本次暂不提交,待后期根据需要组织填报。
    (三)企业相关经济指标应据实填写。尚无2014年财务决算数据的,填写全年预测值。上市公司应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进行填报。
    (四)已在备案库中填报过的企业,无需再次申报。对需要补充、修改的,我局另行通知并退回修改。
    (五)不在附件名单中的企业,符合《西安市科技企业小巨人备案及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市科发〔2014〕14号)的也可申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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