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公告通知
关于申报2015年度“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即“外专千人计划”)的通知
  国有企业引智部门、“一港五区两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2015年“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即“外专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外专办〔2015〕215号)    要求,现就我市今年“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第六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以更大力度推进“千人计划”,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战略提供人才支持。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原则,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向高端制造、民生科技、信息安全等领域倾斜,向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倾斜,向科研生产一线倾斜,支持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和有望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人才。支持企业引进海外人才。

    二、申报要求
    (一)“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引进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项目单位。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应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申报人在申报“千人计划”外专项目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二)“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引进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三)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四)短期项目申报人已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需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国家重点创新项目 短期项目)》,并按照重大专项报送程序报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审核。
    (五)项目暂不涉及人文社科领域。

    三、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须有外文合同),再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报所在省(区、市)外国专家局,经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同意后,联合行文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从今年开始,申报书请由申报人本人用英文填写,以保证基本信息的准确性。“用人单位意见”和“支持条件”部分由用人单位用中文填写。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另有中文版本,也可一同上报);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如申报单位为企业,请提交企业注册资本证明和出资比例证明(申报单位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50%)。另请提供企业网站地址和企业简要情况介绍。

    2、2015年“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情况的报告(单位红头文件形式)、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评审演示PPT。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1、2015年“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情况的报告、上述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评审演示PPT)。

    2、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3、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播放时间为5分钟左右;文件格式须为“FLV”格式;应有中文字幕。申请人应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五、报送方式
    请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一式三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一)纸质材料报送方式: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另附。请将每位申报人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分别装入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标明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英文全名。
    (二)电子版材料报送方式:各单位将申报人的电子材料统一刻入一张光盘后随纸质材料上报(请不要用U盘)。每位申报人的所有电子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内,并以“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文件夹、PPT文件和电子照片(英文全名请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Anthony Jefferson HILL)。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项目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二)前几批入选“千人计划”外专项目专家到岗及工作时间等情况不理想的用人单位,应务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提高入选专家到岗率。
    (三)请登陆我局网站(http://www.xafea.gov.cn/或者http://xian.caiep.org/)下载申报材料电子文本。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①《“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书》及申报书填写说明;②《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及填写说明;③《“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长期项目)》;④评审演示PPT模板。
    “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①《“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申报书》及填写说明;②《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及填写说明;③《“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短期项目)》;④评审演示PPT模板; ⑤《千人计划申报书(国家重点创新项目 短期项目)》(此表仅针对已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申报人)。
请认真阅读相关表格填表说明;请勿改动电子表格格式;

    如有疑问,欢迎及时垂询。
    联 系 人:徐小娟 晏祥宏 / 专家管理处
    联系地址:凤城8路109号市政府6号楼442
    电    话:86786935 


                                                  西安市外国专家局
                                                  2015年6月19日


     Copy right©2007:All Reserved. 西安集成电路设计专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二路77号光电园二层北 办公电话:029-88328230 传真:029-88316024
                     陕ICP备 19002690号 陕公安网备 610190020001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