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暨第三届陕西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工作的通知 | ||
陕科产发[2016]67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示范区、开发区)管委会,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的有关部署,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和全国工商联继续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按照《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2016〕106号)的要求,我省将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陕西省科学技术厅联合相关部门共同主办,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联合相关单位共同承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暨第三届陕西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并同时承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新能源及节能环保行业总决赛。为做好大赛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8日-6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参赛企业和团队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统一报名注册,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参赛企业(团队)按照电子信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先进制造、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6个领域进行分类报名。 三、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团队组和企业组比赛。参赛的团队和企业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一) 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省内注册成立企业;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且2015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3.非上市企业且无不良记录(在新三板挂牌的可以参赛); 4.企业注册地在陕西。 四、支持政策 陕西赛区决赛产生的优胜企业和团队将获得大赛奖励和省、市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同时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的优秀企业和团队,将获得创新创业扶持资金、合作银行授信、创业孵化优惠政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等支持,并免费获得股改和上市方面的培训及创业导师的辅导。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非高新区企业和团队参赛;各高新区(示范区)、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推荐辖区内企业和团队参赛;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负责推荐本孵化器的企业和团队参赛。凡组织报名活跃,参赛企业和团队数量多、成绩突出的单位将参与全省优秀组织单位的评奖。 (二)全国前四届大赛和本省前两届大赛总决赛的获奖(不含省赛优秀奖)企业和团队原则上不参加本届大赛。 (三)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暨第三届陕西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及配套扶持政策另行发布。 (四)本次大赛报名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大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文博、张 涵、卞晓红 电话:029-89189162、88857950 手机:15202953955、18509200027 报名咨询QQ群:298043717 大赛官方微信平台:陕西创新创业 各有关单位工作QQ群:232460113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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