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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通诉美国高通侵犯商标权案一审开庭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诉incorporated(卡尔康公司)、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此案被称为继苹果ipad与唯冠商标纠纷之后,中国知识产权纠纷“一号大案”,“上海高通”和“美国高通”之间的商标大战经过多年的酝酿、发酵,终于打上法庭。
  
  依据上海高院官网发布的开庭公告,上海高通诉美国卡尔康公司等三被告侵害商标权纠纷由上海高院民三庭承办,上午9点15分在十一法庭开庭审理,审判长李国泉。此案之所以被被称为“一号案”,还有一个原因,此案是2014年上海高院民三庭受理的第一个知识产权案件,是当年的“初字第1号”案。
  
  此案开庭前,记者采访到了上海高通公司的代理律师叶萍,了解到上海高通的第一项诉求是停止侵权。
  
  叶萍表示,上海高通拥有“高通”注册商标的权利,被告在使用高通商标的过程中侵犯了我方的权利,所以公司的第一个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
  
  上海高通要求被告方停止使用“高通”字号。
  
  叶萍介绍说:“首先‘高通’字号,上海高通不仅拥有它的权利,同时高通又是我们的注册商标,所以要求美国卡尔康公司包括它在中国的子公司,在中国进行经营活动的时候,我们要求它停止使用以高通作为它企业的字号。”
  
  上海高通还要求被告方赔偿经济损失一亿元。
  
  据了解,今天上午的庭审中,原告方陈述了诉求及事实和理由,而被告方均陈述了答辩意见,下午的庭审将进行双方举证质证等环节。
  
  这场“高通”商标侵权纠纷,被坊间称为蚂蚁和大象的较量——一个是虽然因“高通汉卡”而名噪一时,但知名度并不持久的中国民营企业,一个是“全球芯片之王”,始终位居世界芯片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国际巨头;也有人认为美国高通是“鸠占鹊巢”,上海高通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就注册了系列商标,而且公司名字就叫“高通”,而美国卡尔康公司1998年进入中国,之后成立子公司、分公司,均使用“高通”商标,用于手机芯片品牌的推广和销售。对于此案走向如何预判?
  
  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是中国改革开放第一批民营高科技企业,董事长程如萍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介绍,从1994年就成为上海市十大软件企业第二名的企业,是一个非常有素质和底蕴的企业;1992年,上海高通汉卡与巨人汉卡、联想汉卡、金山汉卡并列为中国四大汉卡,风光一时,公司产品还包括显示卡、声卡和机顶盒操作系统;2002年开始转行做芯片,将汉卡功能集成在一个芯片上面。2002年开始公司陆续出了20多款芯片,都叫高通。
  
  上海高通公司成立之初就注册了与业务有关的“高通”商标,持有汉字“高通”、汉语拼音“gaotong”、英文“gotop”等8项注册商标,商标证书就罗列在公司的墙上。
  
  美国卡尔康公司创建于1985年,是无线电通讯研发公司,为全球几乎所有电信设备和消费电子设备提供解决方案和芯片。2015年,美国高通全球总收入252亿美元,中国市场贡献率飙升到52%,绝对产值高达133亿美元。原被告的体量确实不可同日而语。
  
  中国政法大学朱巍教授分析,从注册的时间来看,中国高通商标权注册早于美国;从体量对比来看,美国高通可以说是一个巨无霸,现在人们说美国有两种税,一种是高通税,另外一种是谷歌税,这两个税在欧洲,包括美国本土企业“掠夺”了大量财富,这个“掠夺”是带引号的,是靠知识产权的垄断性进行掠夺的。
  
  对于此案公正审理的意义,朱巍认为,中国民族产业,确立自己品牌知识产权的一个最重要的“战役”之一,国内的知识产权战略已经从被动的防御转为战略性的进攻。从国家层面、包括企业层面已经充分认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特别是在现在的互联网+革命之中,知识产权很可能变成一个最重要的武器,它现在已经不单纯是纸面上的权利,更多涉及到巨大的财产权,包括新产品的垄断的权利。

来源: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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